谷歌仲裁回“google”商标两Typo域名
时间:2012年02月15日
内容来源: 互诺科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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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F(国家仲裁论坛)将争议域名googla.com和 googleim.com的所有权转移给了谷歌公司。
谷歌公司在1月4日向NAF提出控诉,申请对googla.com和 googleim.com这两个域名的所有权。谷歌公司在全世界拥有诸多和GOOGLE标志有关的注册商标。显然这两个域名与GOOGLE标志是有混淆性相似的。
谷歌公司在投诉中称,被告人恶意的注册和使用这两个争议域名,并提出了事实依据。
“被告人使用争议域名是为了从诉讼人的公司取得商业利益。被告人将域名卖给其他公司,将谷歌的用户导向第三方的网站,并以此取得利益。其次,被告人使用争议域名建立的网站与诉讼人公司的网站几乎完全相同。”
最终,专家组决定将争议域名转移的所有权给谷歌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