谎言 1 :我们是 Google 公司在中国的代理商 ……
Google 公司在中国地区没有任何的代理商,没有分销商,没有合作公司,总之没有任何的商业合作公司。那些宣称自己是 Google 合作伙伴的公司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的 “ 宣称 ” 的。
Google 公司短期内也不会在国内发展合作公司。
在上面的几篇新闻稿中,一边说 “ 国内尚无正式代理商 ” ,一边却说,我们提供 “ 代理 ” 服务,这是什么样的代理?最多只能算 “ 黑代理 ” 。
谎言 2 :我们提供 Google 广告的页面浏览次数计费模式(印象数)
Google 站点的广告只有两种形式,一种是按照点击计费的广告方式 Google AdWords ,有点类似国内百度的竞价广告,另一种是专门针对大客户(每月广告费超过一万美圆)的广告服务,也完全按照点击计费。
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,是因为光有广告显示,而不被点击并不能带来任何实际效果。
所以,发布在 Google 站点上的广告,只有被点击才会计费,被浏览得再多也不用花一分钱,更不用说 “ 按照浏览次数计费 ” 。
谎言 3 :我们提供 Google 广告的包月模式,而且不限点击次数
这个是最具欺骗性的谎言,咋一看,好象这些网络服务商把过量点击的风险给完全担待下来啦。其实在 Google 广告操作流程中,每次点击的最高费用和每天的广告额度是由用户决定的,比如每次 0.05 美圆,每天最高广告费 5 美圆,那么就能得到 100 次点击,当已经达到 100 次的情况下, Google 系统就会自动撤下该广告。
所以那些宣传的 1500 元包月,网络服务商只要限定每天不超过 50 元,它就不会有任何风险。而这些包月模式,用户是没有直接的统计报告的。
对于一些没有信誉的服务商而言,如果他将这个限额设为每天 10 元,那么多出的 1200 元就是他的利润了,这种黑箱操作是不是太黑暗了?而真正的 google 广告是完全透明的,用户可以根据广告的效果随时改变点击费用和最高限额,而且 google 从来不限制关键词的数量,所以按照每个关键词每月固定收费更是弥天大谎,不仅剥夺了用户的知情权,也剥夺了用户改变广告投放模式的基本权利。